在溶洞設計中,安全措施需結合地質條件、施工工藝及風險等級綜合制定,以下為常見的安全措施分類及具體方法,結合工程實踐與規范要求整理如下:
一、超前地質預報與動態監測
綜合超前探測
采用地質雷達、TSP地震波反射法、瞬變電磁法等物探手段,結合超前鉆探(鉆孔深度≥30m),定位溶洞位置、規模及充填情況。
高風險巖溶區需實施**“長短結合”預報**:長距離(>100m)預測巖溶發育帶,短距離(<30m)準確探查含水體。

實時監測系統
安裝巖石位移傳感器、地下水位監測儀等,動態跟蹤圍巖變形及地下水變化,異常時啟動應急預案。
二、地下水控制措施
排水優先
設置泄水洞、集水廊道或排水盲溝,引導地下水有序排出,降低靜水壓力。
高壓富水溶洞采用超前鉆孔排水,結合注漿堵水(水泥-水玻璃雙液漿)封閉水流通道。
截堵結合
對局部滲漏點注漿加固,同步設計防水層(如噴涂聚氨酯材料)防止水體滲入洞壁。